架空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(GB9075-88)
(节选)
3 .3 检查
3.3.1 检查周期
3.3.1.1 日常检查
3.3.1.2 月检查
3 .3. 2 目检
3 .3 .2 .3 可用无损探伤代替目检。
3.3.3无损探伤
3. 3. 3 .1 客运索道用钢丝绳必须进行无损探伤检查.第一次检查必须在钢丝绳安装后的l8个月内进行,装检查结果作为以后检查的基础。 第二次及以后的检查周期由安全监督部门决定.检查结果要作记录并归档.
3 .3.3.2 客运索道承载索窜绳后应进行无损撵伤。
3.3.3.3 对使用期限超过4年的以及涉及人身安全的货运索道承载索.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。
3.3.4检查部位
对钢丝绳作全长检查时,应特别注意下列部位;
承载索;倾斜鞍座、摇摆鞍座、线路套筒、过渡套筒、末端装置等处;
牵引索,承载牵引索,接头处,固定抱索器两靖;
拉紧索:合金浇铸套筒处、导向轮上下运行部分;
平衡索;导向轮上下运行部分
3.4报废标准
钢丝绳的报废或局部更换由下列项目判定:
a. 断面的缩小
b. 断丝的局部聚集
c. 绳股断裂
d. 断丝的增加率 该规定完成了索道钢丝绳检验及报废的实用要求,人工检测根本无能为力。